国外做市商交易制度及操作实务 一、 做市商简介 做市(Market Making) 即对某证券同时报买入和卖出价,通过低价买入高价卖出的差价而获利,同时增加市场流动性。做市商是指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机构,在其愿意的价格水平上,以自有资金或证券或其他金融产品,不断向其他交易者报出某些特定产品的买入和卖出价,并在报价价位上接受其他交易商的买卖要求、保证及时成交的一种交易方式。 由于每个交易所不同,国家的证券法不同,所以成为做市商的条件也不同。在美国,纳斯达克(NASDAQ)交易所的做市商最为完善、著名,通常每支股票可以同时有几个做市商进行竞争。而在英国,官方指定的做市商必须同时买卖双向报价,而其他非官方的做市商则不需要总是双向报价。通常来说,做市商义务越多,权利也越多。本文选择NASDAQ、伦敦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的做市商制度,对境外主要的做市商交易规则进行介绍。同时探讨一下做市商交易的盈利模式。 二、 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的做市商制度 纳斯达克市场做市商须承 担 如 下义务: 1. 持 续 地 提 供 双边 报价,包 括 价格与 数 量 。在规定交易时段 内 做市商必须执 行投 资者按 报价下达的订 单 ,但 执 行的数 量 仅 限 于做市商挂 出的数 量 。做市商的报价必须至 少 有一个整 手 交易单 位(100 股)。通常,做市商的报价可以有一个显 示 的数 量 和一个保留 的数 量 (reserve size)。在有保留 数 量 时,做市商报价的显示 数 量 不得 低于 1000 股; 当 显 示 数 量 全 部 成交后 ,会 自动把 保留 的数 量 部 分 或全 部 显 示 ,这 种自动报价刷 新 数 量 (AQR size)每次 也不得 低于 1000 股。具体 规定为: (1)做市商注 册 主持 的每种证券,必须通过自己 的账 户 持 续 不断地 进行买入或卖出该 种证券。(2)每个注 册 成为做市商的会 员 ,必须根 据 规定的标 准 提 出1000股、500 股和 200 股的报价规模。(3)每个注 册 成为小 型 资本市场股票的做市商,必须根据规定的标准提出500 股或者100 股的报价规模。 2. 报价不可撤销。做市商在接到买入或者卖出的要求后,应按接收到要求时市场上公开显示的报价和正常的交易单位来执行这一交易。如果做市商显示的报价规模大于正常的交易单位,它在接收到交易要求后,至少应该按照投资者的报价规模来执行这一交易。 3. 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