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 家 “互联网+监管”系统 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梳理说明 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及行为要素,是各地区各部门对目录清单监管事项具体实施的依据标准
建立相应的标准规范是细化监管措施、明确实施依据,实现监管实施工作的规范化、精准化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互联网+监管”平台采集数据信息、实现事项监管的重要基础
一、梳理范围 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梳理形成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中,涉及的所有行政检查事项
二、梳理办法 (一)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与监管事项目录清单中的行政检查项是一一对应的,所以只有行政检查的监管事项需要梳理填报,处罚、强制、其他类行政行为不需要梳理填报
(二)检查实施清单分为省、市、县三个层级
各省在国务院各部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基础上,梳理形成本地区监管事项目录清单
省内各层级单位均须对监管事项目录清单中的行政检查项编制检查实施清单
如:某一监管事项的监管层级是省级、市级、县级,则这一监管事项需要对应三个2 层级的检查实施清单,即省级检查实施清单、市级检查实施清单、县级检查实施清单
(三)各地区在梳理各层级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时,原则上是由省级先进行填报,省级填报完成后共享给市级、县级监管部门,市级、县级监管部门参考省级部门检查实施清单,各自完成本部门检查实施清单
三、字段名称 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分为 11 个字段,具体为:行使层级、监管事项目录编码、实施主体、委托部门、监管对象、检查类别、检查方式、双随机信息、检查内容、监督抽检、协同机构
原则上,不要自行创设、修改和新增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字段
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各个字段的具体内容为: (一)行使层级: 根据目录清单中行使层级范围填报该项的行使层级,只填一级,如多层级管理的事项,需要分多张检查实施清单填写
如,对应的目录清单中有省级、市级、县级三个级别
则需梳理出三张检查实施清单,分别具体对应省、市、县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