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辽宁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12024 年 4 月 19 日辽宁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建立选聘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形成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育选拔制度,根据中组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组通字〔 〕18 号)和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辽宁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辽组通字〔 〕15 号)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省委组织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二章 选聘任职 第三条 大学生“村官”从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大学本科生、讨论生中择优选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思想政治素养好,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进展潜力;学习成绩优良;年龄在 30 岁以下,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作风踏实,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第四条 全省每年选聘数量根据中组部下达的计划确定。选聘生在村任职期间出现离岗或解聘等情况,增加下一年度选聘计划,补充缺额。第五条 选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根据发布公告、定向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集中培训、签约派遣等程序组织实施。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六条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第三章 岗位培训 第七条 把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纳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根据大学生“村官”岗位特点,实行集中学习、实地考察、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分层分类进行培训。第八条 加强岗前培训工作。每年选聘到村任职人选确定后,省委组织部集中举办岗前培训班,重点介绍省情概况、农村政策、领导科学、农村工作基本方法、村务管理等方面知识,为到村任职奠定基础。上岗前,各市、县(市、区)实行驻村考察、典型4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示范等方式,结合岗位职责,重点介绍新农村建设情况和乡风民俗,传授开展农村工作、处理实际问题的方法。第九条 针对大学生“村官”岗位特点,加强岗位培训工作。市委组织部负责制定大学生“村官”年度培训计划,每年至少安排一次集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