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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管理规定(试行,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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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件2 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管理规定(试行,2014) 2 目 录 简 介 第一章 门户类 第一节 主站“新闻中心”加载规定 第二节 主站“政策发布”加载规定 第三节 主站“电能服务商”加载规定 第四节 主站“测评机构”加载规定 第五节 主站“知识库”加载规定 第六节 主站“友情链接”加载规定 第七节 主站“资源图谱”加载规定 第八节 主站“意见反馈”有关规定 第二章 业务类 第九节 电网 DSM 考核 第十节 有序用电管理 第十一节 电力需求侧管理培训 第三章 平台类 第十二节 界面设计 第十三节 信息安全 第十四节 主站用户权限 第十五节 主站数据导入 第十六节 子站数据报送 第十七节 地方政府平台 3 第十八节 电网企业平台 第十九节 电能服务商平台 第二十节 企业用电评级 4 简 介 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为广泛深入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而组织开发的综合性、专业化、开放式的网络应用平台,具有信息发布、在线监测、核查认证、电力供需形势分析、有序用电管理、网络培训、经济分析、需求响应等功能,旨在向电力用户、电能服务商、电网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等各类群体提供最全面、最权威的电力需求侧管理信息,其网址为 www.dsm.gov.cn。 国家平台的逻辑架构包括主站、子站两层,主站主要提供全国层面的功能、信息和公共服务,满足共性需求;各电能服务商平台、电网企业平台、地方政府平台、大用户平台均为国家平台的子站,主要满足各相关主体的个性化需求,如省级层面的功能、信息和公共服务,在主站上通过超级链接等方式予以展示。主站和子站之间通过统一规约实现数据传输和共享。国家平台的物理架构为分布式布局,主站根据功能、数据来源的不同,目前由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江苏省经信委、电力需求侧管理培训办公室等单位和机构分别组织开发、维护,子站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维护或委托主站运维单位维护(含上述四方,按功能模块分别维护)。为节约资源、实现地方政府平台的可持续发展,每个省(区、市)、试点城市可建设一个物理子站(可通过相应电网企业平台实现),或利用国家平台资源建立一个逻辑子站,不宜建设多个物理子站。 5 国家平台目前主要具有门户、业务两类功能。其中,门户类包括新闻中心、政策发布、电能服务商、测评机构、知识库、友情链接、资源图谱、意见反馈等内容,主要用于满足各类用户的信息需求;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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