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经济法绪论 第一节 经济法简介 一、西方国家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经济法作为一门法学学科何时产生
西方国家经济法最早产生于德国
经济法在资本主义国家作为法律体系中独立的法律部门,出现在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时期
为什么在此阶段产生,背景和理由:市场机制不是万能的,其自身也有缺陷,市场机制有时也会失灵
主要表现在:1 、市场经济带有一定的盲目性
2 、市场调节带有明显的滞后性
3 、市场经济带有严重的不公性
由于市场机制的缺陷、失灵情况,以及“看不见的手”的局限性,政府从后台走上前台,从过去不干预经济转变为积极干预经济
不论是美国的所谓“自由市场经济”,还是日本的“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都存在着政府对经济的积极干预
政府怎样干预经济
是采用行政手段,还是法律手段
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均采用法律手段
即通过宏观经济立法,确认和规范政府干预经济的权力和措施,政府只是基于公权力,以社会公共管理者的名义,对市场进行管理和宏观调控
二、我国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我国经济法的产生发展过程 经济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是一个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建国后我国的经济立法经历了三个时期:计划经济时期
(1 9 4 9 -1 9 7 8 ) 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结合时期
(1 9 7 9 -1 9 9 1 ) 市场经济时期
(1 9 9 2 年至今) (二)加强经济立法的意义 1 、加强经济立法是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
2 、加强经济立法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的需要
3 、加强经济立法是保障市场经济正常发展的法律手段
法律手段的含义:一是制定法律规范(制定规则),使政府和市场主体有章可循
二是执行规则、违法必究
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
第二节 学习经济法有何实际意义 一、掌握法律武器才能在经济活动中做到依法办事
在市场竞争中,企业主要面临两个陷阱: 一是违法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