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街办〔2007〕46号关于印发拱宸桥街道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各社区,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拱宸桥街道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拱宸桥街道办事处二○○七年十月十五日抄送:市质监拱墅分局拱宸桥街道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1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质量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和有关会议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协调,对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坚持集中整治与规范管理相结合、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严格监管与引导自律相结合。二、总体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取缔一批“三无”企业,打击一批违法企业,整改提高一批产品质量不稳定企业,依法吊销一批有严重违法行为企业的证照,有效遏制产品质量突发事件,使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解决,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三、整治重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产品是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豆制品、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和药品、消费品等工业产品以及进出口商品;重点单位是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水产品养殖场(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蔬菜、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小食杂店、小餐馆、小摊点以及药品生产企业等;重点区域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产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生产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尤其要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作为整治的重中之重,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和回收食品作原料、滥用添加剂等行为。四、主要任务1、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对种养殖业的全程治理。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着力抓好种养殖产品中药物残留,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畜产品中“瘦肉精”等禁用药物残留监测;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和追溯制度,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到今年年底,产品扩大到蔬菜、水产品、畜产品、粮食等25个品种;基本解决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2添加剂问题;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明显下降;严禁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销售和使用。2、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白酒、饮用水、肉制品、糕点等食品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再符合法定条件仍在生产加工等违法行为,依法吊销有严重问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加强食品添加物质监管,全面实施食品添加物质使用申报制度。大力整治食品小企业小作坊,依法取缔无证无照和不具备基本质量卫生条件的小作坊;督促帮扶具有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进行基本条件改造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全面推行小作坊登记管理、目录监管、限定区域销售和质量安全承诺等制度。到今年年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全面落实小作坊登记建档、目录监管及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基本消除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遏止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基本消除无证照生产加工行为。3、豆制品和豆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快实施豆制品市场准入制度,引导、督促生产加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