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文件物管〔 2006〕 21 号签发人:关于调整与规公文发布的试行通知各部门、管理处:随着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现对公司公文发布进行调整与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发文类型(一)公司级发文与部门发文;(见附件 3-4 )(二)管理处通知、公告;(见附件 5)(三)各类会议纪要(含公司、部门与管理处工作例会、专题会议与研讨会) ;(见附件 6-7 )(四)部调令通知、工作安排通知;(见附件 8-9 )(五)对外业务函; (见附件 10)(六)对外文件
(见附件 11)二、发文权限(一)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公文、行政人事部公文的发布;(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公文的发布;(三)各管理处仅负责小区通知、公告等, 目前暂不给予正式公文发送权限
三、发文格式规说明(一)公司级发文与部门发文:1.文件红头统一使用“景瑞物业管理文件”;2.需编制发文字号并注明签发人
公司级发文一般由总经理签发,部门发文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分管领导签发
(二)各管理处通知或公告:须注明贴截止日期,并与时收回处理
(三)各类会议纪要:1.各单位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红头名称为:景瑞物业管理公司××× ( 此处填写部门或管理处名称) 工作例会纪要
需编制发文字号并注明签发人
2.临时召开的专题会议或其它研讨会,红头名称为:×××( 此处填写专题会或研讨会议题名称) 会议纪要,不需编制发文字号,仅注明签发人即可
3.签发人一般为会议主持人
4.部调令通知、工作安排通知:(1)部调令通知发:主管部门、调出单位、调入单位、行政人事部、财务部、调动人员;( 2)工作安排通知发:安排所在部门、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安排人员
注: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人员的调动与工作安排
四、注意事项(一)公司已对各单位发文字号进行统一编制,(详见附件1),发文单位须严格按要求编号,并填写《发文处理单》(见附件 11),由各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