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市十个镇(街道)制止查处违法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龙政办〔2011〕16号新罗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龙岩中心城市十个镇(街道)制止查处违法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已经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和新罗区人民政府修订完善,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龙岩中心城市十个镇(街道)制止查处违法建设、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评暂行办法为加强龙岩中心城区国土资源、城市规划和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有效遏制违法建设现象,提高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提升中心城市形象,营造更加良好的城市发展环境,根据《整合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十镇(街道)制止违法建设力量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评办法。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建立龙岩中心城区国土资源、城市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新机制,实行责任主体与执法主体一体、管理监督与行政执法分离,有效发挥镇(街道)综合执法监察优势,有效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提高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建立良好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秩序。对违法占地、违章建设做到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和拆除,力求将各类违法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实现国土资源监察、城市规划管理上下联动,群防群治的长效管理机制。文明示范路段创建工作有效开展,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全面加强,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二、考评对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十个镇(街道),其中制止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针对十个镇(街道)进行考评,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针对四个街道进行考评。四个街道制止查处违法建设、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综合考评所占分值比例为7:3。三、考评形式1.由市城管办、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和新罗区人民政府负责,对镇(街道)制止查处违法建设、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2.由市监察局、城管办、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新罗区人民政府负责,每季度组织一次制止查处违法建设、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情况考评。由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分别牵头考评二个季度。四个街道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评由市城管办、城建监察支队和新罗区城管办组织。3.以查看文件资料、现场实地察看方式为主,结合平时工作考察情况进行考评。四、考评内容(一)制止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考评内容和评分办法(100分)1.组织领导、廉政建设(25分)(1)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制违工作,亲自组织指挥实施拆除违法建设行动(每月镇二次以上,街道一次以上)。考评办法: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未亲自组织全体干部实施拆除行动,每少一次扣3分,有违法建设的街道每少一次扣4分。(2)将制违工作纳入干部职工绩效考评。考评办法:未将制违工作纳入干部职工绩效考评的扣3分(每季度进行一次绩效考评)。(3)确保大队长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制违工作,镇每月不少于四次、街道不少于二次组织拆违。考评办法:组织拆除违法建设行动,镇每少一次扣1分、街道每少一次扣2分。(4)党政主要领导听取、研究制违工作,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考评办法:党政主要领导每月至少听取一次制违工作情况汇报或研究部署制违工作,每月少一次扣2分。(5)将综合执法大队廉政建设纳入所在镇(街道)党委纪检监察管理,每季度召开一次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或廉政教育,杜绝违法违纪行为。考评办法:未将大队纳入党委纪检监察管理或未召开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开展廉政教育的扣3分;查实一起违法违纪行为的每起扣5~10分,对相关人员予以辞退,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本项考评方式以查看相关文件、资料为主。2.内业管理(13分)(1)严格落实国土资源(土地)、规划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划定巡查区域、分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