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市十个镇(街道)制止查处违法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龙政办〔2011〕16号新罗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龙岩中心城市十个镇(街道)制止查处违法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已经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和新罗区人民政府修订完善,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龙岩中心城市十个镇(街道)制止查处违法建设、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评暂行办法为加强龙岩中心城区国土资源、城市规划和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有效遏制违法建设现象,提高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提升中心城市形象,营造更加良好的城市发展环境,根据《整合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十镇(街道)制止违法建设力量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建立龙岩中心城区国土资源、城市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新机制,实行责任主体与执法主体一体、管理监督与行政执法分离,有效发挥镇(街道)综合执法监察优势,有效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提高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建立良好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秩序
对违法占地、违章建设做到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和拆除,力求将各类违法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实现国土资源监察、城市规划管理上下联动,群防群治的长效管理机制
文明示范路段创建工作有效开展,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全面加强,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二、考评对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十个镇(街道),其中制止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针对十个镇(街道)进行考评,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针对四个街道进行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