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北京西直门华星贸易大厦有限公司库房安全管理制度12024 年 4 月 19 日北京西直门华星贸易大厦有限公司库房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库房安全防火, 要坚持”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原则, 要创立无火灾、 无失盗、 无虫鼠霉变, 无差错事故的四无库房。第二条 库房内严禁吸烟, 严禁使用明火, 不得随意乱接电源线, 不得使用电炉子等禁止使用的其它电器设备。在使用电器( 如电熨斗) 时, 必须严加小心, 绝不允许麻痹大意, 发生烫迹现象, 不用时应立即拨掉插头断电。第三条 库房内不准存放易燃杂物, 物资存放距照明灯不得小于 0.5米。第四条 非库房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库房, 对不听劝阻者, 记下工牌号, 上报有关部门, 按过失处理。第五条 库管员要了解本库物资的物理、 化学性能, 对易碎、 易潮、 易溶化的物资要特别维护, 常常保持库内正常的温度、 湿度, 合理库存。第六条 库管员要常常清洁库内地面、 货架、 物资的尘土, 保持库内洁净整齐。第七条 库管员下班前要关闭水、 暖、 电源的开关, 锁好门窗, 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上班后如发现库房内有被盗迹象, 要保护现场, 并尽快通知保安部门处理。第八条 库管员有维护所在区域安全秩序的义务, 发现漏电、 漏水及可疑人员, 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第九条 库房所备消防设施不得乱动或挪作它用, 周围不许堆放任何物品, 并常常检查, 使之保持有效状态。第十条 库管员应熟记大厦火灾报警信号, 按规定程序报警, 熟知灭火器材的属性, 并能正确熟练地使用各种灭火器材。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