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实施细则1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颁布<华中区域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0900079发文日期: -03-17 发 文 号: 华中电监安全〔 〕63 号发布单位: 华中电监局责任部门: 安全处 主题分类: 安全监管 关于颁布<华中区域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成都、郑州、长沙电监办,华中区域各电力企业,各有关单位:为贯彻执行<电力监管条例>,全面落实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网运行规则(试行)>、<关于印发<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法律规范华中区域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华中电监局结合华中区域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实际,组织制定了<华中区域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反馈至华中电监局安全处。联系人:袁桂东电话(传真):,Email:附件:华中区域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本细则及其中的评价标准可从以下网站下载:华中电监局网站 http://hzj.serc.gov.cn 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 http://www.12398.gov.cn)二○○九年三月十七日附件列表:华中区域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实施细则 ( 印发版 ).doc 1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华中区域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确保发电机组顺利并网及并网后电网和发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432 号令)、<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电监会 2 号令)、<电网运行规则(试行)>(电监会 22 号令)和<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电监安全〔 〕45 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华中区域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二条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以下简称并网安评)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华中区域并网运行的单机容量 40 兆瓦及以上的水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100 兆瓦及以上火电机组,核电机组,500 千瓦及以上的风力发电机组。其它并网运行的发电机组参照执行。第四条 符合第三条规定范围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发电机组的并网安评,一般应当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