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老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各市( 州) ,各县( 市、 区) 教育局、 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办,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进展规划纲要( -2024年) 》精神,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老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 老师厅函〔 〕4 号) 文件要求, 继续推动我省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老师特设岗位计划”( 以下简称”特岗计划”) 实施工作,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案。一、 ”特岗计划”目标和实施原则实施”特岗计划”是深化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老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国发〔 〕41 号) 要求, 切实加强农村教育, 破解城乡教育二元结构,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进展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战略性举措。经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 引导和鼓舞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 创新农村学校老师的补充机制, 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老化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提高农村老师队伍的整体素养。根据”统筹规划、 创新机制、 合理配置、 科学管理”的要求, 遵循以下原则, 积极稳妥地推动”特岗计划”实施工作。1.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老师编制管理相结合。”特岗计划”应在省统一为各地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内实施。设岗县( 市、 区) 须存在师资力量不足、 结构性矛盾突出等困难, 能确保 3 年内经过自然减员、 清理挤占老师编制等方式, 为服务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期满经考核合格、 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继续任教的特岗老师, 在核定的编制内安排老师岗位, 并正式聘用。今后城市、 县镇中小学校招聘老师时, 同等条件下对服务期满的特岗老师优先聘用。2.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优化中小学老师队伍结构相结合。设岗县( 市、 区) 要在统筹安排城镇老师支援农村教育, 优先解决城镇义务教育学校超编人员的基础上安排”特岗计划”, 城镇义务教育学校超编人员尚未解决的,暂不设岗。逐步解决农村学校老师数量不足、 素养不高、 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缩小城乡老师资源差距, 建立一支数量充分、 素养精良、 结构合理的农村中小学老师队伍。3.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老师队伍总体建设规划相结合。各市( 州) 、 县( 市、 区) 要根据中小学老师队伍建设目标、 人员编制情况、 老师专业进展规律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