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规程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规程( 试行) DB33/T1009
6— 1 总 则1.0.1 为加强我省风景园林植物的养护管理, 提高养护技术水平, 充分发挥绿 化 功 能 , 根 据 有 关 标 准 规 定 , 结 合 本 省 实 际 , 制 定 本 规 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全省城市规划区各级各类绿地和风景名胜区绿地的养护管理技术工作
1.0.3 在遵守本规程的同时,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4 园林植物凡经栽植成活一年以上的, 其保存率均应达到 98%( 应剔除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树木死亡)
2 树 木 养 护2.1 灌溉与排水2.1.1 新栽植的树木应根据天气、 立地条件和树种的抗旱能力, 进行适期、 适量的灌溉, 保持土壤中有效水分
2.1.2 绿地中已栽植成活的树木, 在久旱或立地条件较差、 土壤十分干燥时, 应及时实行灌溉措施
2.1.3 在夏季空气干燥时, 对一些叶质纤薄易受日灼的树种还应适当进行叶面及枝干喷雾, 必要时搭棚蔽荫, 午间喷水于荫棚上, 增加空气湿度, 减少植物体内水分的蒸腾
2.1.4 灌溉前应先松土
夏季灌溉宜早晚进行, 冬季灌溉应中午进行
灌溉要一次浇透, 特别是春、 夏两季
2.1.5 暴雨后应排除树木周围的积水
新栽树木周围积水尤应尽速排除
对于栽种于地下水位较高地块的苗木, 特别是大乔木更应实行有效的排水措施
2.1.6 灌溉用水不能采纳有害污水
灌溉时, 要注意保护树木根部的土壤不被冲刷
2.2 中耕除草 2.2.1 各类绿地中影响植物景观的直立性杂草必须铲除
对影响相互木生长的各类野生藤蔓, 应及时清除
2.2.2 树木根部附近的土壤要保持疏松, 易板结的土壤, 在蒸腾忘记须每月松 土 一 次
中 耕 深 度 为 10~20cm, 以 不 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