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大学生村官工作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大学生村官工作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官工作,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根据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 〕36 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大学生村官工作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1、总体目标
坚持每年有计划地选聘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稳步推动选聘工作,不断提高选聘质量,保持大学生村官队伍总体平衡、数量充分、结构合理
坚持以用为先,着力培育一大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党政干部队伍后备人才和各行各业优秀人才
2、主要任务
到 ,全省有一半左右的行政村配备大学生村官
经过3 至 5 年努力,全省平均每个乡镇有 2 名左右大学生村官担任村“两委”正职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每个乡镇至少有 1 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每个县(市、区)至少有 3 至 5 名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
拓宽大学生村官进展渠道,鼓舞和支持自主创业或继续学习深造,积极向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等各行各业输送优秀人才,形成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多样进展的职业进展机制
二、健全完善大学生村官选聘办法 3、坚持选聘标准
坚持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和回原籍优先的原则,注重从重点院校以及基层急需专业的毕业生中选聘大学生村官
藏区可适当放宽选聘标准,主要从当地生源中选聘
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应当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示能力,身体健康,自愿到农村工作
4、完善选聘方式
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定期、统一组织实施,选聘数量以中央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