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篇一: 寺院制度东初寺”两务”公开办法 为了使寺院各项工作步入法律规范化、 制度化, 进一步提高寺院”两务”知晓率和工作透明度, 特制定本办法
一、 寺务公开: (一)寺院民管会在监督员的监督下, 每半年将寺院各项工作向僧众进行一次公开;(二)公开内容主要有: 寺院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情况、 僧侣学习、 考勤等各项制度履行情况;(三)公开内容实事求是, 不得有伪造等虚假现象, 公开时 60%僧侣到场时方可进行统一公开;(四)若对某项内容公开不透彻, 僧侣提出疑问时应当场答复;(五)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民管会不按”规则”对寺务进行公示, 公示寺务的项目及内容与实际、 与规定不相符的, 要求民管会给予纠正, 对拒不纠正的有权向所属乡(镇)政府及县、 州宗教部门报告
二、 财务公开(一)寺院民管会在监督员的监督下, 每半年将寺院的财务收支情况向僧众进行一次公开;(二)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 收入方面: 寺院固定资产、 各类文物、 公民自愿捐献的捐赠钱物以及草山、 牲畜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方面的收入
支出方面: 寺院固定资产投入、 维修、 购置、 寺院教务活动费用、 僧侣生活补助等
(三)公开内容要实事求是, 收入要有详细的帐目, 支出部分要有有效的凭据证明和审批手续;(四)若对某项内容公开不透彻, 僧侣提出疑问时应当场答复;(五)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民管会不按”规则”对寺院财务进行公示, 公示的项目及内容与实际、 与规定不相符的, 要求民管会给予纠正, 对拒不纠正的有权向所属乡(镇)政府及县、 州宗教部门报告
东初寺财务管理办法为了法律规范和加强寺院财务管理, 根据《社团财务管理》等有关规定, 结合本寺实际, 制定本办法
一、 资产管理(一)凡寺院合法所有和所得的经堂、 佛堂、 昂欠、 佛像、 使用的房屋、 构筑物、 壁画、 唐卡、 版刻、 经典、 经卷、 法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