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左门乡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左门乡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为法律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活动,保证我乡社区矫正工作在全乡全面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云南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社区矫正适用范围社区矫正适用范围是户籍地和常常居住地在本乡;或者户籍地不在本乡,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乡定居,且长期在本乡工作、学习和生活的下列五种罪犯:(一)被判处管制的;(二)被宣告缓刑的;(三)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四)被裁定假释的;(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二、社区矫正任务(一)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刑罚正确实施;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和法制教育、文化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习惯,使她们成为守法公民;(三)对社区矫正对象在就学、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帮助,促使她们适应社会生活
三、社区矫正组织领导社区矫正工作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办牵头,司法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公安机关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财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加的原则
(一)成立由乡综治办主任任组长,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参加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
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司法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各村设立由司法所、公安派出因此及相关单位参加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本辖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各村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乡司法所承担
(三)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