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幼儿园建筑设计法律规范征求意见稿12024 年 4 月 19 日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P JGJ39-20XX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法律规范Design code for kindergarten and nursery buildings(征求意见稿)20 XX- X – X 发布 20 XX- X – X 实施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 -5-26 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法律规范Design code for kindergarten and nursery buildings(征求意见稿)JGJ39-20XX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XX 年 XX 月 XX 日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XX 北京 -5-26 版前 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 ]88 号文关于印发《 工程建设标准法律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黑龙江省建筑设计讨论院会同有关高等院校、设计院和教育部门对《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法律规范》JGJ39-87 进行修订而成。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法律规范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讨论,仔细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法律规范。本法律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基地和总平面;5.建筑设计;6.室内环境;7.建筑设备。本法律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由于取消了托儿所部分内容,法律规范名称拟改为《幼儿园建筑设计法律规范》。2、本次修订将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扩至城镇和农村新建、改建、扩建的幼儿园。3、增加了术语。4、增加了室内环境的有关技术内容及规定。5、取消了原法律规范第三章第三节“托儿所生活用房”。6、在有关章节中增加了安全保障方面的相关规定。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7、增加了有关环保、节能等方面的内容。 本法律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法律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至黑龙江省建筑设计讨论院(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 1 号,邮政编码:150008)。本法律规范主编单位:黑龙江省建筑设计讨论院本法律规范参编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上海建筑设计讨论院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讨论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设计院 广东省建筑设计讨论院本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