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报告制度一、环境监察报告按报告形式分为数据报表型和文字报告型两种;按内容和报告时间分为快报、季报和年报
二、环境监察快报1、环境监察快报的内容为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以及其它突发性环境事件、典型案件、典型事例等
2、环境监察快报按事故(或事件)处理进度分为《速报》、《确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均为一事一报,分别冠以《事故(事件)速报》《事故(事件)确报》《事故(事件)处理结果报告》的名称
3、环境监察快报对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程度的认定、报告内容及其质量要求、报告方式、 报送范围和报告时间均按国家环保局《关于认真执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制度的通知》和《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4、安全环保科负责编制本项目的环境监察快报,分别报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上一级环境监察机构
三、环境监察季报1、环境监察季报着重反映“三查两调一收费”情况,简要报告当季的概况, 公众举报环保违法行为 (包括日常举报和有奖举报的查处结果)
2、安全环保科负责编制本辖区的环境监察季报,分别报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上一级环境监察机构
3、安全环保科于每季终了后的15 日内报出季报
四、环境监察年报1、环境监察年报应全面准确反映本项目全年监察工作成效,由附表一至表五的五张表和文字报告组成,文字报告按以下提纲编写:⑴对项目内排污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处理的情况
⑵征收排污费的情况及存在问题
⑶对生态破坏实施现场监督检查或调查以及参与处理的情况
⑷对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公众举报环保违法行为的受理、调查以及参与处理的情况
⑸对应执行环保“三同时”项目限期治理项目和污染防治设施现场监察的情况及成效
⑹配合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环保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项制度的监察工作及成效
(7)安全环保领导小组机构人员变动、内部机构调整、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