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 第六章环境监测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环境监测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章制度和相关要求,制订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二级单位、关联单位和委托监测单位。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环境监测包括:环境质量监测、 污染源监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以及为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等环境管理提供监测数据的其他环境监测活动。第四条公司环境监测应按照数据准确、代表性强、 方法科学、传输及时的要求,为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及时跟踪污染源变化情况,指导生产、服务生产,准确预警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等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第五条本章内容由环境监测与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二节管理职责第六条环境监测与管理部是公司环境监测归口管理部门,对公司环境监测实施统一管理,主要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环境监测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中石油总部、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要求;(二)负责制、修订公司环境监测管理制度;(三) 负责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污染物排放(控制) 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相关要求、中石油总部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环境监测计划;(四) 负责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污染物排放(控制) 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等相关要求,制定公司污染物排放指标和环保设施中控指标;(五)负责编制、实施环境监测年度质量控制计划、内部审核计划,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六)负责组织开展公司日常环境、污染源、放射源、噪声、应急监测,建立完善记录、台帐及相关资料;(七)负责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建立健全记录、台帐及相关资料;(八)负责公司日常环境监测数据和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的实时监控,并组织排查;(九)负责公司环境监测数据分析、统计、 汇总、发布等,健全环境监测基础资料、技术档案, 为环境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十)负责环境监测站计量认证体系建设,检查、指导、考核及评价体系运行情况,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及要求,构建计量管理体系运行机制;(十一)负责编制、修订完善环境监测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