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法制化建设现状分析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法制化建设现状分析 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的”安全”网, 关系到社会稳定与经济的协调进展
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制度工作, 特别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工作
新中国成立至今, 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建设已走过了 50 多年的历程, 从 1951年国务院( 当时称政务院) 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开始, 中国已制定了多部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 法规, 它们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与经济的协调进展、 保障公民的切身利益起着积极的重要作用
但到现在为止, 中国社会保 障 制 度 的 法 制 化 进 程 依 旧 较 为 缓 慢 , 存 在 着 一 些 不 容 忽 视 的 问 题
一 、 管 理 混 乱 , 立 法 工 作 缺 乏 长 远 规 划 , 留 下 空 白 多 新中国成立自改革开放初, 中国处于计划经济时期, 社会保障都是国家财政包干的, 属于单位社保, 之后逐步实现单位社保向社会保障过渡
从 1984 年起, 中国在全民、 大集体企业开始逐步恢复养老社会保险社会统筹
全民企业养老保险由劳动部门经办, 集体企业养老保险由保险公司负责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出台了一系列文件, 又规定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 除煤炭、 电力、 银行、 邮电、 铁路等 11 个部门为行业统筹、 行业管理外, 逐步由劳动部门进行统筹和管理
同时, 又把劳动部门管理的自收自支单位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的养老保险, 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的养老保险划归人事部门管理
另外, 民政部门还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的试点, 工会系统实施了城镇职工补充养老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等有关业务
保险公司缩小了对集体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的范围, 但依旧从事一定的社会保险业务
在医疗保险方面, 一些城市实行由卫生部门经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