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抚州市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农医发[ ]19 号) 和《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 赣农办牧[ ]19 号) ,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紧紧围绕江西省委提出的”建设富裕漂亮江西”的总要求, 仔细执行国家和江西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 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健康江西战略高效实施
二、 工作目标紧密围绕”防风险、 保安全、 促进展”目标任务, 进一步明确应急指挥机构和有关单位职责分工, 法律规范疫情监测、 报告和应急处理程序, 完善应急处理技术方案, 强化预案实施保障措施, 及时扑灭突发非洲猪瘟疫情, 保障生猪养殖业健康进展
三、 组织领导( 一) 市级应急管理
市农业局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 负责组织、 协调全市非洲猪瘟疫情应急管理工作, 并根据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 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启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建议
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根据《抚州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修订稿) 》( 抚府办发〔 〕30 号) 落实
市农业局负责对县( 区) 突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检查、 督导; 紧急组织调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 提出停止疫情应急控制措施建议; 组织对扑杀及补偿等费用和疫情损失的评估; 协调财政、 公安、 交通、 工商、 出入境检验检疫、 海关、 林业等有关部门, 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 做好突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 二) 县(区)应急管理
各县( 区) 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 负责组织、 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非洲猪瘟疫情应急管理工作, 并根据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