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放射源管理流程一、 《辐射安全许可证》取证: 用源单位首先需要取得当地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之后才能进行放射源的购买、 使用等活动
《辐射安全许可证》根据当地环保部门要求进行办理
二、 准购批件: 1、 购买单位需向转出单位( ”中国原子能科学讨论院”) 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准购批件
2、 获得批准后, 转出单位向购买单位提供”放射源同位素转让协议”( 双方盖章) 、 ”废旧放射源回收协议”( 双方盖章) 、 ”放射源转让审批表”( 需要转入、 转出单位盖章, 转入单位所在省级环保部门批准盖章
此表一式 4 份, 转入单位、 转出单位及各自所在的省级环保部门各 1 份, 有效期为 6 个月)
3、 所有的准购批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能够进行下一步购买活动
三、 放射源的购买: 用源单位能够持经过批准盖章且在有效期内的准购批件进行购买, 并填写”运源委托书”委托转出单位运输放射源
四、 放射源进场: 购买单位与转出单位沟通跟踪放射源运输, 提前与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办理”放射源进场许可证”以及”放射源存放许可证”( 见附件 1) 手续办好后方能进行放射源进场活动, 转出单位向购买单位提供放射源相关资料
五、 放射源管理、 使用: 1、 购买单位须将放射源的相关资料复印件提供给当地的环保部门以及工程公司备案
2、 放射源存入工程公司源库, 采纳双方双锁的管理模式, 使用时需要到工程公司办理《射线探伤许可证》、 《放射源领用申请表》
( 见附件 2)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 使用单位与工程公司都必须具有放射源管理、 使用相关程序, 以及各类预防、 处理事故方案( 见附件 3)
并严格根据放射源相关的法规、 程序、 方案执行, 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4、 只有经过辐射防护培训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上岗证, 而且经过使用单位质保经理批准授权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