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1 1 页 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 服务 等级 服务内容 服 务 标 准 收费标准 (元/月.建筑平方米) 合计 (元/月.建筑平方米) 一级 综合管理 1、服务中心:小区设置服务接待中心,配置办公家具及电话、传真机、计算机等办公设施设备。 2、管理服务人员:小区经理持有项目经理上岗证,管理人员持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管理人员服装统一、佩戴标志、仪表整洁规范、文明服务;水、电等特种作业员工均应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3、服务时间:每天24 小时有管理人员接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咨询和投诉,答复率100%、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4、日常管理与服务: (1)日常服务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2)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的维护以及绿化养护等方面 的规章 制 度 ; (3)物业服务合同签 订 规范,公布 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4)实 行24 小时报 修 值 班 制 度 。急 修 半 小时内到 达 现 场 ,预 约维修 按 双 方约定时间到 达 现 场 ,回访 率95%以上; (5)对 进 出 小区的装修 车 辆 、装修 人员实 行 出 入 证管理,对 装修 现 场 进 行 巡 视 ; (6)对 侵 害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行 为 ,要 求 责 任 人停 止 侵 害 、恢 复原 状 ,对 拒 不 改 正 的书面 报 告 有关部门处理; (7)运 用计算机对 业主资 料 、房 屋 档 案 、设备档 案 、收费管理、日常办公等进 行 管理,建立完 善 的档 案 管理制 度 ; (8)每年 进 行 二 次 业主满 意 度 测 评 ,覆 盖 率达 到 85%以上,对 管理服务中的薄 弱 环节 适 时整改 ; (9)按 规定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 资 金 ,公布 专项维修 资 金 使用情 况 ; (10)每年 第四 季 度 将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 行 状 况 的报 告 提 交 业主委 员会 ,并 在 小区内公告 ; (11)公示 场 地 占 用费的收取 和使用情 况 ; (12)节 假 日进 行 专题 布 置,每年 组 织 二 次 以上社 区活 动 。 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