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 何 确 定 女 干 部 身 份,满龄退休如 何 认定 ? 一、女职工的退休年龄的确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 号)的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 60 周岁,女工人年满 50 周岁,女干部年满 55 周岁。 ”在现管理岗位工作的女职工是否属于干部,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认定。人事部门认定为干部的,其退休年龄为 55 周岁;未认定为干部的,按工人对待,其退休年龄为 50 周岁。 一、女员工能否办理退休的前提是确定其身份是干部还是工人。 二、目前她们的身份已不能根据档案身份确定,而是根据办理退休手续时前一年的实际工作岗位(以有效的劳动合同为准)来确定。 任何人在管理岗位上工作超过 1 年以上,就要满 55 周岁才能办理退休手续; 同样,即使档案身份为干部的,目前实际在普通工人岗位上工作超过一年的女员工满龄退休年龄可以确定为 50 周岁。 三、员工工作岗位如果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或在劳动合同中及时反映出岗位变动情况,以避免员工在退休年龄方面引起的劳动争议。 四、女员工的工作岗位难以认定为工人或者干部(技术)岗位的,以及女员工内部退养后,均可按选定的退休年龄办理。 具 体 为在 50-55 周岁之 间 的女性 员工,由本 人提出书 面退休申 请 ,经 所 在单 位同意 后选定一个 退休年龄。 以上是相 关问题的解 答 ,希 望 您 能满意 。 一、哪 些 职工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1999 年3 月 9 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 发了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 号),规定除 了 符 合国发[1978]104 号文 件 规定的条 件 可以提前退休外 ,其他 办理提前退休的范 围 限定在两 类 情况:一是国务 院 确定的111 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企业中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职工。其依据是《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59 号)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 号)。二是有三年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其依据是劳动保障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切实做好纺织行业压锭减员分流安置工作的补充通知》(劳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