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安装与调试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要依照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的要求进行布线,并依照下列要求进行安装与调试。系统的安装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安装前,应第一检查产品的外包装是不是破损、夕卜观及结构是不是存在问题,并严格依照施工进程质量操纵要求,对系统设备、材料及配件进行现场检查(查验)和选型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设备、材料、配件及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的产品不得利用。一、一样要求一、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不能利用插头连接;二、消防应急灯具安装后对人员正常通行不要产生阻碍,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周围要保证无遮挡物;3、带有疏散方向指示箭头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箭头指示的疏散方向与疏散方向相同;4 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应固定在牢固的墙上或顶棚下,安装方式能够明装,也能够嵌墙安装;五、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灯具上的各类状态指示灯易于观看,实验按钮(开关)能被人工或遥控操作;六、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安装时,在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应有避免造成眩光的方法;7、消防应急灯具吊装时宜利用金属吊管,吊管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物实体或构件上;八、作为辅助指示的蓄光型标志牌只能安装在与标志灯具指示方向相同的线路上,但不能代替标志灯具;九、消防应急灯具宜安装在不燃烧墙体和不燃烧装修材料上。二、系统要紧组件的安装1 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安装(1)在顶部安装时,尽可能不要吸顶安装,灯具上边与顶棚距离宜大于 200mm;吊装时,应采纳金属吊杆或吊链,吊杆或吊链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结构件上;(2)低位安装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时,应安装在距地面(楼面)lm 以下的墙上,标志表面应与墙面平行,凸出墙面的部份不该有尖锐角及伸出的固定件;(3)安装在地面上时,灯具的所有金属构件应采纳耐侵蚀构件或做防腐处置,电源连接和操纵线连接应采纳密封胶密封,标志灯具表面应与地面平行,与地面高度差不宜大于 3mm,与地面接触边缘不宜大于 1mm;(4)在人员密集的大型室内公开场合的疏散走道和要紧疏散线路上设置的维持视觉持续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在安装时,箭头指示方向或导向光流流动方向应与疏散方向一致。2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安装(1)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均匀布置,最好安装在棚顶或距楼地面 2m 以上的侧面墙上;(2) 在侧面墙上顶部安装时,其底部距地面距离不得低于 2m,在距地面 1m 以下侧面墙上安装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