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教育费附加减免税规定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教育费附加减免税规定的通知,从 2024 年起,个人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可以享受以下减免:一、子女教育费用的扣减个人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可以在计算综合所得税时扣除本人及配偶子女在中国境内就读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教育和讨论生教育阶段的教育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年不超过 1 万 5 千元,超出部分不予扣除
同时,每个学生每年仅享受一次扣除
二、继续教育费用的扣减个人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可以在计算综合所得税时扣除本人和配偶及父母的再教育、继续教育支出
扣除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 4 千元,超出部分不予扣除
同时,每个人每年仅享受一次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继续教育包括各类培训、学历教育、证书考试等,但不包括职业资格证书等
三、其他费用的扣减个人缴纳的教育费附加,还可以在计算综合所得税时扣除以下费用:1
本人及配偶的汉语言文化知识的培训费用,扣除标准为每个人每年不超过 2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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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患有重大疾病接受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
扣除标准为实际支出,但不超过 1 万 2 千元
在国家重点扶持的困难地区从事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文化、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志愿服务,提供劳务所得,减除实际劳务所得
四、较高教育费附加减免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教育费附加可以享受较高的减免:1
高峰期子女教育费压力较大或个人自身受到较高教育费用负担的困扰;2
本人及配偶缴纳教育费附加的标准达到或超过当地平均工资两倍及以上
这种情况下,个人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减免标准为每年不超过 9 千元
五、小结教育费附加减免税的政策的出台,对于广阔家庭来说,减轻了子女教育的负担,同时也为个人增加了继续教育和其他方面的支出
各个场合下的扣减标准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