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社会劳动保障网【篇一:2013年10起欠薪典型案例】2013年10起欠薪典型案例2013年,人社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实行联动,依法追究了一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现公开曝光10“”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典型案例,以震慑犯罪分子,维护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
承包人刘万盛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代县人社局依法将此案移送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立即立案并开展网上通缉,于2012年12月29日将刘万盛抓获归案
县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3月28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万盛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鉴于刘万盛在刑事拘留期间已支付拖欠工人的全部工资,并得到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判处刘万盛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新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2012年12月,高某友等农民工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阿城区新龙城小区9#楼及左岸春天4#工程承建方哈尔滨市新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洪民拖欠工资
阿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局迅速立案调查,经查,张洪民挂靠该公司承接工程,雇佣高某友等农民工做工,工程完工后,拖欠高某友等8名农民工工资336254元,且出具欠条
阿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多方联系张洪民未果,依法对张洪民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于2013年1月16日前支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但张洪民逾期未支付
阿城区人社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区公安分局
公安机关随即依法对欠薪责任人张洪民作出刑事拘留,区人民检察院对张洪民提起公诉
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张洪民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1年
江苏省大丰市新海油脂有限责任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2013年2月4日,江苏省大丰市劳动监察大队接到匿名电话举报,反映大丰市新海油脂有限责任公司拖欠职工工资1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