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1 / 8 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总则1
为保证在石油化工企业工程设计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
石油化工企业的环境保护设计,应做到全面规划、减少排污分流、分级控制、综合利用、有效处理,以达到防治污染的目的
环境保护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污染防治技术不落实的生产工艺,不得用于设计
执行本规范时
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地方和石油化工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前期工作合格设计阶段的要求1
项目建议书中,应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排放的污染物及建设地区环境现状等资料,对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简要说明
可行性研究报告书 (设计任务书 )中的环境保护部分, 应按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 《石油化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写
初步设计的环境保护篇(章) ,应按《石油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规定》编写
且大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部分,宜独立成册
施工图设计,应按已批准的初步设计中环境保护篇(章)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进行
厂址选择与总图布置1
厂址选择,应根据建厂地区的自然条件、社会条件和环境背景资料,结合工厂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综合分析论证,阐明不同选址方案对环境影响的差异
企业的厂区、生产管理区、居住区、废渣堆埋场及污水排放地点,应同时选择,并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
严禁在城市规划确定的居住区、文教区、水源保护区、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温泉、疗养区和自然保护区等区界内选址
厂址宜选在自然条件有利于废气扩散、废水排放的地区
场区和居住区之间,应设卫生防护距离
确定防护距离时,炼油厂应按现行《炼油厂卫生防护距离》(SHJ1070)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