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筑工程1.1 砖基础砌筑工艺标准砖基础砌筑工艺标准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砖混和外砖内模结构的基础砌筑工程。施工准备2.1 材料及主要机具:2.1.1 砖:砖的品种,强度等级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有出厂证明、试验单,并复试合格。2.1.2 水泥:一般采用32.5 级矿渣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并按规定复试 .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的质量有怀疑或出厂超过三个月时, 应复查试验, 并按其结果使用 . 2.1.3 砂:中砂,应过 5mm孔径的筛。配制 M 5 以下的砂浆,砂的含泥量不超过10%;M5及其以上的砂浆,砂的含泥量不超过5%,并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2.1.4 掺合料;石灰膏,粉煤灰和磨细生石灰粉等,生石灰粉熟化时间不得少于 7d。消石灰粉不得直接使用于砌筑砂浆中, 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等 , 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型式检验报告 . 2.1.5 其它材料:拉结筋、预埋件、防水粉等。2.1.6 主要机具: 应备有砂浆搅拌机、 大铲、刨锛、托统板、线坠、钢卷尺、灰槽、小水桶、砖夹子、小线、筛子、扫帚、八字靠尺板、钢筋卡子、铁抹子等。2.2 作业条件:2.2.1 基槽:混凝土或灰土地基均已完成,并办完隐检手续。2.2.2 已放好基础轴线及边线;立好皮数杆( 一般间距 15~20m,转角处均应设立 ) ,并办完预检手续。2.2.3 根据皮数杆最下面一层砖的底标高,拉线检查基础垫层表面标高,如第一层砖的水平灰缝大于20mm时,应先用细石混凝土找平,严禁在砌筑砂浆中掺细石代替或用砂浆垫平,更不允许砍砖合子找平。2.2.4 常温施工时,粘土砖必须在砌筑的前一天浇水湿润,一般以水浸入砖四边 1.5cm 左右为宜。2.2.5 砂浆配合比已经试验室确定, 现场准备好砂浆试模 (6 块为一组) 。3 操作工艺3.1 工艺流程:拌制砂浆→确定组砌方法→排砖撂底→砌筑→抹防潮层3.2 拌制砂浆:3.2.1 砂浆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并由试验室确定,水泥计量精度为±2%,砂,掺合料为± 5%。3.2.2 宜用机械搅拌,投料顺序为砂→水泥→掺合料→水,搅拌时间不少于 1.5min 。3.2.3 砂浆应随拌随用,一般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须在拌成后3h 和 4h 内使用完,不允许使用过夜砂浆。3.2.4 基础按一个楼层,每250m3砌体,各种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做一组试块 ( 一组六块 ) ,如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3.3 确定组砌方法:3.3.1 组砌方法应正确,一般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