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环境保护局行政效能制度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为加强我局机关效能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树立环保部门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度第一条 首问责任人是指在本分局范围内第一个接待来电、来信、来函或来访人员(以下简称来访人)事务咨询的工作人员
第二条 事务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在服务承诺时限内,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向当事人一次解释清楚有关办理事项
第三条 事务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引导和交接到有关承办科室站
第四条 事务涉及多部门业务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协助、协调有关单位一同解决
第五条 事务不属于本单位业务的,首问责任人要给予耐心说明,并尽可能告知其办理的部门
第六条 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服务,以礼相待,严禁推诿扯皮、敷衍应付
第七条 对发现或举报证实不履行责任的首问责任人,根据行政效能考评责任追究制等规定严肃处理
二、一次告知制度第一条 服务对象来局咨询或办理业务,承办人员应根据热情服务、提供便利的原则,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
第二条 承办人员对有关事项负有一次性说清的责任
能办理的事项应及时办理;条件不符或手续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相关的要求、条件和应提交的材料等;条件不具备的,要说明暂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三条 对情况比较特别不能完全自行处理的,承办人员应当及时请示领导,并把讨论确定的意见告知服务对象
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四条 承办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服务对象多次上门咨询或办理的,根据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三、限时办结制度第一条 各科室站根据职能建立限时办结服务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服务质量标准和办事时限承诺
第二条 对承诺的事项,要实行切实措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不得推迟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