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案件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促进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协作,法律规范防控工作流程,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案件风险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此制度
二、工作职责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联席会议是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组成的联席会议,其职责如下:1
讨论制定案件防控工作的总体战略、政策、措施、方法和技术;2
负责案件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促进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协作,协调解决交叉领域问题;3
统筹案件防控工作中的专项计划、重点领域工作和重大案件;4
发布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和要求,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5
对外汇、金融、证券、保险等领域案件进行预警、监控和分析,讨论应对措施;6
听取各部门案件防控工作的汇报;7
制定案件防控工作的统一标准和法律规范,建立案件防控工作的绩效评估制度;8
开展各种宣传和培训活动,推广科学、先进、有用的案件防控技术和方法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工作机构1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主席、副主席和秘书处组成;2
联席会议主席由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人担任,副主席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派遣代表担任;3
秘书处设在联席会议主席所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文件拟定、档案管理和其他工作
四、工作程序1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2
联席会议主席根据需要召开其他临时会议;3
联席会议由主席或代表主持,主席向会议作年度工作报告;4
随后,各部门汇报上年度案件防控工作和今年的计划,并提出工作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5
经过讨论和讨论,会议形成决定、要求和建议,并制定下一年度案件防控工作的统筹计划和考核标准;6
秘书处将会议决定、要求和建议以发文的形式通知各相关部门
五、工作成效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