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关于转发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长城乡发 [ ]26 号 签发人 : 俞生 各县( 市) 、 各开发区建设局( 住建局) :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落实建设工程在缺陷期内的维修责任, 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现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转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情况, 仔细贯彻执行。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特此通知。附: 1、 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 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流程 3、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托管协议书 4、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审核表 5、 开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用账户通知单 6、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单 7、 建设工程维修费用支付单 8、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通知单 9、 撤销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用账户通知单本页无正文。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六日 抄送: 各相关建设、 房地产开发单位、 施工企业附件 1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吉建质〔 〕 4 号 各市( 州) 建委( 建设局) , 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 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特制定《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请各地结合实际情况, 仔细贯彻执行。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抄送: 各市( 州)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长白山管委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我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 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 适用本暂行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 保修金) ( 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