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疏港航道整治工程劳动竞赛考核细则第一条为充分调动连云港港疏港航道整治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各参建单位和职工的积极性,增强广大建设者的主人翁意识和建设热情,加强质量与安全管理,稳步高效地推进工程建设,并规范本工程建设劳动竞赛的考核,使竞赛健康、有序地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工程各合同段的工程建设,考核对象为施工、监理单位
第三条制定依据1、省交通厅、江苏省总工会苏交工[2001]7号《关于在全省交通重点工程建设中开展“新世纪杯”建功立业劳动竞赛活动的意见》;2、省交通厅关于优质优价,优监优酬的文件;3、工程合同文件;4、项目办下发的《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履约考核评分细则》和《施工监理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及规定
第四条考核组织考核工作由项目办负责组织,由试验检测、桥梁监控、测量控制中心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考核小组,结合季度履约考核结果进行
检查施工单位时由监理单位任组长,检查监理单位时由测控中心任组长
第五条考核内容劳动竞赛结合活动组织、竞赛氛围、竞赛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第六条考核方式考核采取集中组织检查和平时日常考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考核程序1、听取参赛单位情况汇报;2、查阅有关记录、档案资料;3、现场检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控制管理执行情况
第八条考核评分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情况依据《连云港港疏港航道整治工程劳动竞赛考核表》(详见附件)进行评分并写出考核报告
考核满分100分(平时检查20分,集中组织检查80分),考核内容单项扣分累积值不超过该单项的标准分值
第九条考核定级1考核等次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其中:得分90分及以上,且最近一次履约考核获得“优”等级,定为“优秀”;得分80分及以上,且最近一次履约考核获得“良”等级以上,定为“良好”;得分70分及以上,且最近一次履约考核获得“中”等级以上,定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