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 学校 学分制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在教学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体现以能力为本位的教育思想,为培养实用性、技能型高素质专门人才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 实施学分制是学校教学组织和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
学分制是以选课为基础,以学分为单位计算学生的学习量,以学分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单位,以平均学分绩点(General Point Average,即 GPA)为尺度衡量学生的学业水平,以取得必要的学分作为毕业的前提条件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 签于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医学教育的特点,学校实行学年学分制
第二章 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 第四条 为保证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学校各专业均应制定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
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由教学管理部汇同各专业系部根据市场需求和人才结构 分析 的情况拟 定初 稿 ,经 专业指导委 员 会 审 核 ,学校教学工作委 员 会 通 过,主管校长 签批 ,在新 生入 学时 向 学生公 布
第五 条 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将 课程分为必修 课、限 定选修 课( 以下 简 称 限 选课)和任 意 选修 课( 以下 称 简 称 任 选课) 三类
根据实现专业培养目 标 的需要,各专业各类课程学分所 占 的大致 比 例 为: 必修 课约 占 总学分的 65%~ 75%; 限 选课约 占 应修 总学分的15%~ 25%; 任 选课约 占 应修 总学分的 5%~ 10%
( 一) 必修 课 必修 课是指为保证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和质量,学生必须 修 习的课程
包 括 思想政 治 、公 共基础、专业基础课、主干 专业课、专业实训 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