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及标准 (一)生活护理 1. 服务内容 (1) 个人卫生护理 个人卫生包括洗发、梳头、口腔清洁、洗脸、剃胡须、修剪 指甲、洗手洗脚、沐浴等护理项目。 (2) 生活起居护理 生活起居包括协助进食、协助排泄及如厕、协助移动、更换 衣物、卧位护理等护理项目。 2. 服务要求 (1)个人卫生护理 ① 洗发。控制水温至 401-45-0,防止水流入眼睛及耳朵; 用指腹揉搓头皮及头发,力量适中,避免抓伤头皮;洗净后吹干 头发,防止受凉。 ② 梳头。由发根到发梢梳理,动作轻柔;宜选择圆钝的梳子; 鼓励老年人每天多梳头,起到改善头部血液循环等作用。 ③ 口腔清洁。老年人戴有活动性义齿的,先取下义齿后再进 行口腔清洁;操作时擦拭手法正确,擦拭用具切忌伤及口腔黏膜 及牙龈;擦拭时棉球(或纱布)不应过湿,防止引 起呛 咳 。 ④ 洗脸。水温适宜,擦洗动作轻柔;颜 面 部干净,口角 、耳 后、 颈 部 无 污 垢 , 眼 部 无 分 泌 物 ; 眼 角 、 耳 道 及 耳 廓 等 褶 皱 较 多 部 位 重点 擦 拭 ; 洗 脸 后 适 当 涂 抹 润 肤 霜 , 防 止 干 燥 。 ⑤ 剃 须 。 保 持 颜 面 部 无 长 须 ; 剃 须 用 具 保 持 清 洁 ; 涂 剃 须 膏 或用 温 热 毛 巾 敷 脸 , 软 化 胡 须 ; 动 作 轻 柔 , 防 止 刮 伤 皮 肤 ; 剃 完 后 用温 水 擦 拭 干 净 , 适 当 涂 抹 润 肤 霜 ; 定 期 消 毒 、 更 换 剃 须 刀 片 , 避 免细 菌 滋 生 。 ⑥ 修 剪 指 ( 趾 ) 甲 。 保 持 无 长 指 ( 趾 ) 甲 ; 动 作 轻 柔 , 防 止 皮肤 破 损 ; 修 剪 后 指 ( 趾 ) 甲 边 缘 用 锉 刀 轻 磨 。 ⑦ 洗 手 、 洗 脚 。 洗 手 、 洗 脚 用 具 分 开 , 即 时 清 洗 ; 将 手 ( 脚 ) 放入 调 节 好 水 温 的 脸 盆 或 水 桶 中 充 分 浸 泡 ; 用 适 量 肥 皂 或 洗 手 液 细 致擦 洗 , 去 除 手 ( 脚 ) 部 污 垢 和死皮 , 动 作 轻 柔 ; 洗 后 适 当 涂 抹 润 肤霜 , 防 止 干 燥 。 ⑧ 沐浴。 水 温 控制在401-501, 室温 ( 24±2) , 先面 部 后 躯体,注意观察老年人身体情况,发现异常及 时 处理;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