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 10 项制度 (一)门卫制度; (二)园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三)消防、防震、防雷安全制度; (四)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六)幼儿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七)住宿幼儿安全管理制度; (八)幼儿园用车管理制度; (九)突发地震、气象灾害预警应对制度; (十)其他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2 门卫制度 一、幼儿家长接送幼儿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确需联系幼儿园与子女等有关的事情需经幼儿园同意后方能进入校园。 二、非放学时间家长需领子女出校门必须由班主任送至校门口,交待门卫后方可,非家长领幼儿出校门,必须由班主任确认,并报行政值周的领导同意后方可。 三、外来机动车辆(含摩托车)未经幼儿园批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其他为幼儿园服务的车辆经幼儿园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本单位(或本校)教职工及其他使用的自行车、摩托车,进出校门时应减速行驶,并注意安全,车辆按规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五、上班时间,大门上锁,师生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外出,确需要出校办事者,需经幼儿园同意方能外出校园。 六、接待来访人员,先问清事因,然后与被访人员或有关人员联系。经同意的,办理登记手续,留下有效证件,方可进入幼儿园。 七、上学期间,不允许幼儿离开校园。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开校园的,必须有教师或家长陪伴,同时收好幼儿请假条,并作好情况登记,不允许幼儿 独自离校。 八、携带幼儿园的公用物品出校门的,应有幼儿园有关领导陪同,搬运私人大件物品的,应有主人随行或得到主人允许。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放行。 九、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时刻注 3 意进出校园的人员及值班室周围的情况。 十、保持值班室内外清洁,发现垃圾或丢弃物应及时清扫。爱护值班室内外的设施、设备,发现问题或故障,应及时保修,不得影响工作。 4 园内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为加强我园内管理,确保幼儿园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园内 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 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园内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园内安全检查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二.每次检查都必须严肃认真。 三.检查项目: 1. 园内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幼儿园批准才能更改。园内不准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