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 门卫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 1.幼儿园门卫值勤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 2.忠于职守,不得擅自离岗。不准私自放行人和车辆。随时准备完成领导下达的紧急任务。 3.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4.值班时着装规范整洁,注重仪表仪容。值班前与值班时间不准喝酒,不准大脱大睡。 5.门卫是学校对外的 "窗口",反映着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整体形象。值勤时应使用文明语言,讲究礼节礼貌,态度和蔼,严禁讲粗话,粗暴工作。 6.外来人员若因公来校联系工作,要办好登记手续,重要人事应立即报告总务处或园长。如特殊情况应经园长室及当事人同意后方许进校。离校时必须在登记册上注销。 7.教职工亲友来校探视,必须由本校教职工亲自登记,陪同进出。教职工家属在园临时居住,须做好详细登记。 8.幼儿家长来校,需与班主任联系好,认真登记后、方可放行。 9.值班期间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找人顶替,有事请假。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10.中途如有幼儿外出、值班人员需向班主任问明情况,见幼儿班主任签的假条后,在园门口将幼儿交给家长,并请家长做好详细登记。 11.值班时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门卫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确保校园安全。 12.幼儿园外借物品需园长同意,门卫应主动检查有关证明方可放行;教师个人向幼儿园临时借用物品,需到总务处办理手续。在无幼儿园批准的情况下,门卫值班人员要制止任何人将任何幼儿园公物带出园门 13.门卫值班人员要保证值班室及园门内外卫生区域整洁卫生。 14.除来访接待外,非门卫人员不得在传达室逗留、闲聊。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关园门,下班后要对各教学楼门窗进行检查,并及时关闭未关的门窗。 15.门卫值班人员在幼儿放学后,要随时对全校进行巡逻,确保幼儿园安全。 房屋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 为了确保幼儿园师生的安全和房屋园舍的安全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1.幼儿园教职工要树立安全意识,密切关注幼儿园房屋园舍及其他建筑物的安全使用情况,对使用的建筑物有责任做好监督工作,有权拒绝在有危险的建筑物下进行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 2.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由园长负责,总务处选派一名工作责任心强、懂业务的人员具体做到此项工作。 3.幼儿园房屋安全检查工作要做到经常性与季节性、突击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经常性工作指每学期开学初必须经园长和安全组人员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让幼儿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