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清华大学工程硕士预备班协议书样本) 清华大学为 (单位)举办工程硕士预备班协议书清华大学(以下简称甲方)与 (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决定,甲方同意 年为乙方举办工程硕士预备班
办班工作由甲方讨论生院统筹管理
双方达成协议如下:一、该班属 工程领域,根据当年该工程领域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讨论生培育方案制定教学计划,由甲方 院(系)负责组织教学并进行管理
学员总数不少于( )人
二、乙方负责推举符合下列条件者为该班学员,学员资格由甲方审核批准
1.属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 3 年以上;或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后工作 4 年以上; 3.工作业绩突出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用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讨论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 2 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用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讨论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三、根据该班学员学习情况,按以下四种方式处理:1.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员需报名参加 年由国家进行的“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甲方从成绩合格者中择优选拔录用,被录用者实行单位委托培育的方式,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需另签订工程硕士讨论生委托培育协议书)
完成全部课程计划后,可进入论文工作
2.未被录用者,由本人申请,经甲乙双方讨论视其成绩较好与表现突出,准予参加 年国家进行的“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成绩合格择优录用为工程硕士生,被录用者实行单位委托培育的方式,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需另签订工程硕士讨论生委托培育协议书)
完成全部课程计划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