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HJXCLW-017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汇杰新城一期 05 地块 工程(塑钢门、塑钢窗安装工程)协议书承包人名称: 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分包商名称: 中惠(江苏)装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内容: 塑钢门、窗安装工程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签订地点: 江苏 · 南京 签订时间: 2024 年 月 日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专业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中惠(江苏)装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南京汇杰建设进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就本工程塑钢门、窗安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1、专业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服务内容工程名称: 栖霞区迈皋桥创业园地块经济适用住房项目 5# 地块 I 标段 工程地点: 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创业园 分包范围:本工程 1--6 栋住宅及附属商业用房 塑钢门、塑钢窗安装 工程。工程承包人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有权调整专业分包人的工作范围。提供分包内容:详见附件一《实物量清单计价表及说明》2、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以总包单位开工令为准。 工期控制节点: 以满足现场土建施工进度为准。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A、按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有关安装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法律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分包作业内容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的合格等级。如专业分包人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导致工程承包人被业主、监理方责令退场,专业分包人按合同价工程量的 50% 结算、并负责员工退场外,工程承包 人将没收专业分包人的保证金作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保留终止合同另行发包的权利。B、塑钢门、窗安装必须达到现行版的国家及江苏省的一切有关法律规范的要求。 C、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部分,专业分包人应根据工程承包人要求立即拆除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约定的标准,因专业分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由专业分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材料、机械、人工等费用或请另一方采纳补救措施的任务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D、门窗框必须跟进土建进度(每栋楼具备安装条件),从上到下逐层安装,不能影响土建浇注窗台板、外粉收口及外保温、地面找平层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