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项目名称:5000 万美元以下非限制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项目类别及编号:审批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办理对象及范围:东城区内 5000 万美元以下非限制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办理条件:一、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所需报送的材料1、申请书(中方申报东城区商务委员会);2、可行性讨论报告(中、外各方签署);3、中方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中方如是国有企业,须提交有关评估报告及国资局批复和上级单位批复;*4、外方有效商业登记证或营业执照、资信证明、股东名录、董事会名录、股东或董事会授权签字代表的决议(以上材料需外国投资方提供,且需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港澳台仅需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中国投资者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5、生产场地及注册地址的房屋租赁协议以及相一致的房屋所有权证明;*6、北京市工商局《企业名称登记预先核准通知书》;*7、合资公司合同、章程(中、外各方签署);8、董事会成员名单;9、董事会成员身份证明;*10、中、外各方签署的董事委派书;11、外方投资者代表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12、中方签署的承诺书。 (注:标*的报送复印件,其他必须报送原件。如报送外文材料,须附与中文一致的译文。上述合资、合作、外资企业等外商投资企业包括港澳台投资企业。)二、设立外资企业所需报送的材料1、 设立申请书(投资方签署);2、 可行性讨论报告;3、 外方有效商业登记证或营业执照、资信证明、董事名录(或股东名录)、董事会(或股东)授权签字代表的决议(以上材料需外国投资方提供,且需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港澳台仅需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中国投资者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 外资公司章程(投资方签署);5、 董事会成员名单;6、 董事会成员身份证明;*7、 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董事委派书;8、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登记预先核准通知书》;*9、 生产场地及注册地址的房屋租赁协议以及相一致的房屋所有权证明;*10、 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投资方签署);11、 承诺书(投资方签署);12、 其它需要报送的文件。注:标*的报送复印件,其他必须报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