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论《新巴塞尔协议》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缺陷与弥补摘 要 发生与 2024 年的由次贷危机引起的金融危机,先后席卷美欧与亚洲金融市场,其产生的溢出效应重创全球实体经济,可谓意义深远
主流学派认为,这是一场由自上世纪 70 年代后所建立的强势美元地位、美国人过度膨胀的消费观与自 2001 年以来美联储错误的宏观经济政策共同酿成的金融危机
然而我们不难发现作为银行业的最高标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也称“新巴塞尔协议”)在防范此次由次贷危机引起的系统性金融风险面前的无力
同时认真审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之后,就不难发现,现行的巴塞尔体制与新资本协议中的某些规定,共同造成了对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上的缺失,甚至是刺激其产生与扩散,如不及时加以修正,则无法保证下一场类似的危机不会重演
本文将以此次金融危机为视角,全面阐述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成因与扩散,并指出巴塞尔体系与新资本协议中的某些弊端,并结合国际社会对于修改《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动向,启示我国正在进行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本文拟从以下四部分进行探讨:第一部分讨论系统性金融风险,本部分旨在为本文提供一个金融学知识背景,通过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概念、特征、产生与扩散等相关知识的介绍,并以此次次贷危机为实例,使读者对系统性金融风险有具体的了解,为本文以后展开论述奠定基础
第二部分讨论巴塞尔体系金融监管的不足与漏洞,本部分将从巴塞尔委员会的非平衡决策机制、资本制度上的缺陷、《新资本协议》实体规则上存在的不足与《新资本协议》的亲周期性上述四个部分,系统阐述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系统性金融风险产生与扩散的无力化
第三部分讨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国际监管路径讨论,本部分将在前文的基础上,针对《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暴露出的缺陷,从改革旧的国际经济秩序增加进展中国家的话语权、金融监管架构应为宏观经济服务、加强金融市场的异质性与各国央行之间紧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