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工程名称: 精装修 工程 发 包 人: (甲方) 承 包 人: (乙方) 二 О 一二年四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 精 装修 工程承包给乙方
为明确双方在实施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 程 概 况1
1、工程名称: 精装修工程1
2、工程地点: 1
3、工程施工内容及范围:招标图纸范围内所有的硬装饰及配套的水电工程(按项目实际填写)
4、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施工图范围包工包料 (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文明施工),严禁转包(按项目实际填写)
二、合 同 工 期2
1、开工日期:正式开工日期以甲方签证之日起计算,竣工日期以验收合同合格签收验收证明书之日为准
2、合同工期: 天;开、竣工日期为暂定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具体以甲方签证为准
施工期包含双休日、节假日、恶劣天气、合理竣工验收时间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工期恒定
3、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由甲方书面签字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4、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罚款 2000 元
若累计延误 5 天,从第六天起,每延误一天罚款 5000 元
最高罚没工期保证金
三、质 量 标 准3
1、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按 精装修图纸要求,达到合格等级
如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经整改,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甲方将扣除不合格部分工程款,并处以不合格部分工程款同等金额的罚款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发包人的有关规章制度,每道工序施工前须做样板,经甲方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签字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