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甲方: 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乙方: 律师事务所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聘请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律师人选乙方接受甲方聘请,双方同意由 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服务律师,负责与甲方的日常工作对接及乙方服务团队的内部组织协调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常年法律顾问,如确需更换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服务费
二、工作内容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1
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2
协助甲方起草、审议、修改重大复杂的各类合同、协议、章程等各类法律文件,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3
协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4
为甲方有关招投标、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投资带动总承包业务、对外投资等提供日常或者专项法律服务;5
接受甲方委托,参加甲方各类合同或合作项目的谈判,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1 / 4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6
根据甲方业务需求,提供有关法律咨询及累计 小时内的法律培训服务;7
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活动,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8
为甲方债权清收等事项免费出具律师函;9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收集施行的法律政策,必要时及时对甲方开展培训;乙方若在执业过程中发现存在不利于甲方社会信誉等信息时应第一时间向甲方进行反馈,以维护甲方权益
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时间1
乙方保证接到甲方电话或邮件通知后,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