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蓝色光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程序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办法》,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办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进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独立意见
3、监事会核实激励对象名单
4、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对激励计划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5、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独立董事意见
6、公司将激励计划有关申请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同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所在地证监局
7、在中国证监会对激励计划备案申请材料无异议后,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同时公告修正后的激励计划、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
8、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9、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在提供现场投票方式的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监事会就激励对象名单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说明
10、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与激励对象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有关协议
11、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为激励对象办理具体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锁等事宜
二、授予对象 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为蓝色光标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业务骨干人员,共计 591 人
不包括公司现任监事、独立董事、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也不包括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及直系近亲属
三、限制性股票来源、数量、价格 本次股权激励标的股票来源为蓝色光标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数量为 1200 万,其中首次授予 1085 万份,预留 115 万份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 29
97 元/股
四、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锁定期、解锁期、禁售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