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联营合作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西宁市城中区金智广告装潢设计中心地址:西宁市南关街 136 号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西宁格桑梅朵广告有限公司地址:西宁市南山路 10 号金翠苑小区 5 号楼 401 室 第一条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西宁市长江路第十三中学家属院 号楼楼顶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户外三面翻广告牌设立及代理广告发布
第三条 合作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1 日 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止,共 10 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
(一)乙方出资办理户外三面翻广告牌的相关手续(城管手续、广告位设立时占地的所有者的租赁合同)占总投资额的 50%;甲方出资设立三面翻广告牌的设备(三面翻设备、基础钢结构、射灯、电源)占总投资额的 50%;(二) 乙方应在 2024 年 3 月 1 日 以前将手续(城管手续、广告位设立时占地的所有者的租赁合同)办理完毕、甲方应在 2024 年 4 月 15 日 以前将三面翻设备设立完毕
(三)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第一年年终总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终总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终总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以后每年以此类推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投资比例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甲、乙双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