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道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2024 版)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纳书面形式
第二条 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并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登记,合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客运经营者,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 被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投保的客运车辆(以下简称客运车辆)是指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配发的《道路运输证》,从事班线客运、包车客运(含旅游客运)的机动车辆
保险责任第四条 旅客赔偿责任在保险期间内,旅客在乘坐客运车辆途中遭受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以下简称“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五条 施救费用赔偿责任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旅客人身、财产的进一步损害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救援车、抢救车使用费、通讯费,以及被保险人为安置旅客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以下简称施救费用),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六条 法律费用赔偿责任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费、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以及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律师费等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责任免除第七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存在下列情形,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 驾驶人员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二) 驾驶人员不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三) 驾驶人员驾驶的客运车辆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四) 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客运车辆;(五) 驾驶人员酒后、吸食或注射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