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与中华财险阜新中心支公司大中专院校学生手机分期用户履约信用保险合作协议为促进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的手机终端营销业务进展,帮助有手机终端需求的“低首付”的客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新中心支公司,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就手机入网用户履约信用保险合作项目相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 合作各方第一条 本协议各方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地址: 负责人: 甲方是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在阜新市依法设立的机构,经中国电信总公司授权,具有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和责任
乙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新中心支分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乙方是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新中心支公司,经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具有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和责任
第二条 甲乙各方的合作完全是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
第二章 合作内容及条件第三条 甲、乙双方合作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如下工作内容进行合作:1、甲、乙双方约定本次合作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开展业务
2、本合作的履约保证保险产品为“手机入网用户履约信用保险”(详见附件 1)
本协议项下所指手机入网用户范围为:阜新内大中专院校,甲方开展“低首付”手机终端营销活动中符合约定条件的在校生用户
此类用户的还款期限和保险期限,应在其毕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业前 6 个月结束,且在结束前该用户只能参加一次本协议约定的“低首付”手机终端营销活动
3、 “低首付”手机终端营销活动由甲方负责提供政策支持,手机入网用户的筛选和推举也由甲方负责统一组织
在具体用户确认前,甲方应与乙方共同确定用户所属学校的范围,且双方均有权在此阶段,对用户所属学校进行否决
甲乙双方均未否决的学校,视为双方认可该学校所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