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荆州宁泰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沙市区红门路 23 号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住所地:沙市区江津西路 283 号根据乙方建设需要,甲方为了支持电信事业的进展,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用电方基站所在地:沙市区红门路 23 号飞腾数码广场二、基站用电期限:自 20xx 年元月 1 号起至设备拆除为止。三、用电方每年需交付伍仟圆整(5000 元整)人民币为设备用电电费,供电方需要向用电方提供相应票据。四、用电安全责任1、属用电方产权的用电设施,应由用电方负责维护,并由用电方承担因用电引起的所有安全责任;2、供电方必须充分保证用电,用电方应装有可靠的保护装置,遇有故障时能迅速切断电源,因用电方故障或超协议容量用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电方负责;3、用电方不得向外转供电,否则供电方有权终止对用电方供电,并且因此带来的后果由用电方负责。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于 20xx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甲方:乙方:代表签字: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 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湖南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 地址 :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件 :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IC 芯片买卖事宜达成本合同。 二、定义 ‘合同’指本合同以及与之相关的采购订单,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规定。 ‘价格’指由双方商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和币种(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 ‘产品’指采购订单中所列名称及型号的货物,即 IC 芯片 ‘采购订单’指乙方发给甲方的包含产品型号、数量、交货期和支付条款等内容的文件,与本合同一起构成双方交易内容。 ‘销售出库单’是甲方按乙方之要求,送货至乙方工厂或指定地点之交货凭证,乙方应安排人员签收或盖章。 三、合同有效期及续展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限届满续展:本合同期满前 30 天,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合同。如双方未另行签订新协议替代本协议时,本协议始终有效(即每过壹年均持续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壹年)。 四、标的: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产品,合同期内甲方按要求提供乙方采购订单中经双方确认的产品。 五、品质条款 5.1、质量检验期限: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每次供应时向乙方注明要求样品检测。如有异议,乙方应自货物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