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助农取款”服务协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甲方”)与“助农取款”合作商户(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请开展“助农取款服务”相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 “助农取款服务”服务内容“助农取款服务”是甲方为乙方布放固话支付终端,利用乙方流动现金,通过银行卡助农取款交易为借记卡持卡人提供的小额取款及余额查询服务
二、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利根据国家规定和助农取款业务进展情况,以公告的方式修改业务规定、业务规则和协议条款
公告期满,若乙方未撤销“助农取款服务”的,则视为同意相关修改
(二)甲方有义务及时准确执行乙方发送的交易指令,并向乙方返回业务处理信息
交易过程中,若因线路、终端故障等到造成的不确定交易状态,以甲方后台账务处理系统电子信息记录为准
(三)乙方申请“助农取款服务”后,甲方应及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
如审核通过,甲方人员上门为乙方安装固话支付终端
乙方在固话支付终端上刷卡开通业务后,即可进行正常交易
(四)乙方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开展“助农取款服务”的资格:1
发生虚假交易或进行洗钱等违法行为;2
牟取不正当利益;3
未按相关要求对取款人进行身份确认办理提现业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4
在办理提现业务中,故意使用假币的;5
固话支付终端使用不当,多次损坏或私自拆卸固话支付终端,无法修复的;6
固话支付终端长期闲置不用,连续 3 个月未发生交易;7
出现其他不利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利益情况的
(五)乙方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如再次发生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开展“助农取款服务”的资格:1
未按要求登记“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台账”;2
未按要求对取款人进行身份确认进行办理的,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3
提现现金未经验钞机鉴别真伪或没有登记钞票编号直接交给客户的;4
多次被客户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