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互联网接入业务合同合同签订地:[沈阳市] 甲方:[ ]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中国电信[]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鉴于:1.甲方由于业务进展需要使用乙方互联网专线业务。2.乙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互联网专线业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信任赖,有偿使用,共同进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第一条 定义1.1“电路”:终端设备之间的连接媒介,是信号和信息的传输通道。1.2“一站式服务”:在一点完成相关的电信业务服务,如:业务咨询,受理,收费以及故障受理、技术支持等。1.3“端到端”:由乙方提供的经电信网络的骨干层,接入层到甲方端设备的网络集成。1.4“网络割接”:因工程施工、网络建设等原因,对现有的传输干线及相关系统进行必要的修改、调整、搬迁和改造等活动。1.5“一次性费用”:在接入过程中需要的相关费用,如:手续费,测试费等。1.6“月使用费”:按月收取的 业务 服务费及网络使用费。1.7“速率”:甲方终端(不含)到数字集线器或园区交换机之间的线路和设备能支持的最大信息传送能力,是在理想网络条件下,可能达到的最高速率。甲方实际使用的网络带宽是动态变化的,实际速率取决于骨干带宽、接入带宽和甲方所访问的内容提供商的带宽,乙方对达到最高速率的时间段和时间比例不做承诺。第二条 服务内容2.1 甲方使用乙方[10M]互联网专线(XDSL/光纤及 LAN/其他)业务用于[ ], 具体以盖有甲方公章或授权部门章(部门章名为:[ ],部门章印鉴样本见附件)的业务需求单为准(附件一)。2.2 甲方新的业务需求应另行向乙方提出。在甲、乙双方就新的业务需求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的费用达成一致的前提下,甲方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书面提交盖有甲方公章或授权部门章新的业务需求单。2.3 业务需求单为本合同的附件,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约束。2.4 乙方在使用业务开通后提供 1 个甲方可自行分配使用的固定 IP 地址供甲方使用,或由甲方自带[ ]个合法的 IP 地址入网。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3.1 甲方权利和义务3.1.1 作为乙方的集团客户,享受乙方为集团客户提供的一站式服务。3.1.2 在接入和使用业务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均可就近向乙方或乙方当地下属机构申告。3.1.3 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业务,在使用业务过程中不得从事损害乙方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