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代工制造合同书 以下称甲方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为乙方代为加工制造 LED 发光模组 系列产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签署本协议,望共同遵守。第一条(有效期限)本协议书有效期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至 2024 年 4 月 29 日止,若双方同意续约应以本协议书为基准另外签署书面协议。第二条 工艺技术标准及成品质量标准执行乙方制定的工艺技术标准和成品质量标准,(双方确认的技术文件,在无其他变动前,仍然适用于本合同之工艺技术标准及成品质量标准。) 第三条(代工数量) 1、批次订货:每批次加工量及时间乙方至少提前 2 5 天通知甲方。并在订货当天将所需材料发出。2、乙方估计委托甲方代工的产品,每次下单各单品最低订单量数量不得少于以下约定:A、 不防水食人鱼白灯(红灯)不少于 10000 只B、 防水食人鱼白灯(红灯)不少于 5000 只C、 由于生产的原因可能存在多于或少于以上订单数量的情况存在,界时应按实际生产数量结算,多还少补。3、紧急订购: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于原材料库存充裕之下,如乙方有必要增加订量, 应于生产日 10 日前通知甲方增加数量,甲方应尽力配合安排生产。4、订货更改或取消:乙方取消或更改订货应于生产前 10 天通知甲方。第四条(代工费用及结算)1、甲方的代工费用价格具体品名、规格、单价如下:品 名包装规格单价(元)备 注不防水 3 灯系列模组散装 0.08 该单价中只含加工费价格。如遇加工费中的 水、电、人工等调价,则价格经双方协商也 应作相应调整。 防水 3 灯系列模组散装 0.12、代生产产品之所有原辅材料和包装物均由乙方提供。3、加工费所包容部分:a) 原材料接货、搬运、保管。b) 生产所需的水、电费。c) 人工费用(包含装车费)。d) 管理费用。e) 设备、房屋折旧费用。4、结算提货时付清订货数量的加工费,未付清款项不予提货。第五条(质量责任)1、甲方代工产品质量应符合(江门市晨湘光电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2、验收方法:乙方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验收合格后提货。3、因甲方生产过程控制不严,造成乙方产品不合格(依据乙方企业标准)因此而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委托加工成品经交付后如发生质量异常时,乙方应在 24 小时内立即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追查分析及责任归属,未经甲方确认,乙方私自处置异常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负。第六条(加...